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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“十二五”节能规划

作者:  来源: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发布时间:2011-12-20

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,是全社会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并对全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和导向示范作用。多年来,我局在节能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,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,但也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完善,节能奖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,节能技术推广使用不够,节能监管体系薄弱等问题。为推动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、《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全县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“三个一”活动的通知》和《2011年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标准》,结合我局实际,特制定本规划。
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

()指导思想。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,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,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,以节电、节水、节油、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,以办公建筑能耗和车辆交通能耗为突破口,加强领导,健全组织,科学管理,深化宣传,落实责任,注重实效,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,逐步改善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并形成自觉节能机制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,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
()工作原则。坚持工作效率与工作需要并重的原则;坚持节能造价和节能效益评审相结合的原则;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的原则;坚持突出重点,分类指导的原则;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;坚持领导干部带头,全体干部、职工参与的原则。

二、主要目标

()工作目标。通过五年努力,建立健全分级管理、职责明晰、运转协调的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,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;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;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、培训,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;加强日常节能管理,抓住关键用能领域,推行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管理措施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;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、新产品,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,提高设施、设备能效。

()节能指标。2010 -2015年,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指标是:以前一年为基数,到2015年,实现每年节水、节电3%,公务用车油耗降低3%以上。全面推行电子政务,逐步降低会议用纸、印刷、接待等消耗,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管理,建立采购、验收和领用台账。推广高科技节能设施设备,对具备条件的部位全部完成节约型器具更换和节能改造工作。

三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

()节约办公用品。坚持大宗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制度,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配备限额和标准,优先采购高效节能、环保标志产品。加强办公设备、设施的日常维护,推行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,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;推行电子政务,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,利用电子文本撰写、修改文稿,推行双面用纸,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;推行曲别针、大头针、信封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,提倡使用钢笔书写,控制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。

()节约用水。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,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,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,避免跑、冒、滴、漏和细水长流的现象发生。

()节约用电。加强日常用电管理,电脑主机、显示器、打印机、饮水机、复印机、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,下班后或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。充分利用自然光照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尽量不开或少开照明灯,下班后关掉所有电源开关。逐步淘汰高耗能用电设备,在综合考虑绩效比的基础上,开展“绿色照明”行动,用节能灯替换高耗能灯具,楼梯、走廊、卫生间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。

()节约公务用车耗费。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。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办法,推行统一定点保险、加油和维修。根据车型和排气量,优先使用节能环保车型,严禁超编、超标购买车辆;严格派车制度,加强公车维修管理,对车况差、高耗能的车辆控制行驶或封存,及时报废、淘汰环保不达标、耗油高的车辆。制定节能驾驶规范,提高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节油技巧,努力降低油耗,对车辆维修和油耗等费用实行单车核算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)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。负责统筹协调系统节能减排工作,组织实施本局节能减排工作,定期对各处室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。

()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评估体系。要合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指标体系,并进行日常监测;制定节能方案,并按年度分解落实责任。要完善和加强能耗统计,建立统计台账,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。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,建立健全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措施,奖优罚劣,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。

()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。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,出台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、统计、奖惩、培训、公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。要按年度制定节能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()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。要采取集中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日常督查等方式,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,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。要抓好能耗公示工作,在节约能耗工作的基础上,定期向社会公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()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。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,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,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国情,增强节能意识,形成节能光荣、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。要分层次组织开展管理者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知识培训,提高节能技巧和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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