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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局辦公室 來源: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發布時間:2013-10-08
國家《旅遊法》於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旅遊法》的頒布實施,對於規范旅遊市場秩序,提升景區景點服務水平,打擊“零負團費”、低價惡意競爭現象,更好地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,將起到積極的促進和推動作用。
“十一”國慶黃金周期間,鑒於景區門票降價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費,石林景區出現一個以自駕遊為主的旅遊高峰期。對此,石林風景區采取條塊結合、以塊為主,工作責任區和片區責任相結合,以片區責任為主的工作方法,全員參與,定點到位,統籌兼顧,全局干部職工放棄休息,嚴格堅守崗位,團結協作,精益求精,做好交通疏導、交通秩序維護,並制定了車輛停放分流應急預案,確保遊客有序遊覽。使假日旅遊接待服務質量得到保障,實現“安全、秩序、質量、效益” 四統一目標。10月1日至10月7日7天共接待遊客 102377人,日均14000多人,其中國內遊客98150人,國外422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