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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林風景名勝區旅遊標準化管理辦公室職責

作者:  來源:  發布時間:2011-03-15

1、確定並落實標準化法律、法規、規章中與石林風景名勝區相關的要求;

2、組織製定並落實石林風景名勝區標準化工作的任務和名額,編制標準化工作規劃或計畫;

3、建立石林風景名勝區旅遊標準體系,並組織實施納入體系內的所有標準;

4、組織製定、修訂企業標準,做好企業標準的複審工作;

5、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;

6、歸口管理各類標準文獻,蒐集國內外標準化資訊;

7、參加國內外標準化活動,開展本景區內部的標準化培訓。

8、組織全國旅遊標準化試點創建工作,製定創建工作方案,組織實施創建活動.

9、進行創建日常工作的協調、督導、檢查、驗收和文字資料、會務及後勤保障等工作;

10、撰寫有關創建檔案、文宣文稿、簡報、資訊、會議資料等文稿;

11、組織召開旅遊標準化管理領導小組會議。

12、草擬領導出席創建工作中各項活動講話稿及相關檔;

13、製定景區標準化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,對創建中做出優異成績的組織和個人提出表彰獎勵意見。

14、組織實施標準化考核和獎懲兌現工作。

15、組織形式多樣的標準文宣、實施活動,進行體系評估,實施持續改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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