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石林管理 > 政务公开

长湖管理处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时间:2008-03-12

 

 

分管工作

联系电话

毕德华

副处长

主持管理处日常工作。

(办)0871-7734210

毕华兵

办公室主任

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(办)0871-7734210

主要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景区的资源保护、开发、利用和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景区的车辆、票务、园林和环境等管理服务工作。
3、负责景区的旅游安全生产、市场秩序整治等旅游事务。
4、负责景区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和游客投诉、抱怨处理。

收费标准:
门票:10元/人次。
停车:停车场实行按车辆类型收费:
1、所有车辆停放时间15分钟(含15分钟)不收取费用。
2、大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5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3、中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3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4、小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2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
收费依据:
门票:云计收费[2002]634号,政府定价。
停车场:昆价经[2000]22号、石价字[2000]8号,政府定价。

主要工作程序:

服务承诺:
1、散客票1分钟、团队票每团5分钟完成一次售票,5秒钟完成一人次检票。
2、投诉不出景区,自接到投诉48小时内给予答复,满意率100%。
3、自接到游客求助信息后,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为游客排忧解难。
4、严格遵守勤政廉洁有关规定,不收受管理、服务对象的钱物。  

上一篇: 大叠水管理处
下一篇: 贯标办

滇ICP备18001383号-1 网络实名:中国 石林 版权所有: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技术支持:盛威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
Copyright © 2019-2020. All Rights Reserved.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4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