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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古石林管理处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时间:2008-03-12


 

 

分管工作

联系电话

徐建平

副处长

主持管理处日常工作。

(办)0871-7717503

 

办公室主任

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(办)0871-7717503

主要工作职责:
1、依据法律科学保护,合理利用,规范管理。
2、负责景区的票务、车辆、导游等管理服务工作。
3、负责景区的生态环境、园林绿化、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景区的旅游安全、社会治安、市场秩序等旅游事务。
5、负责景区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和游客投诉、抱怨处理。

收费标准:
门票:25元/人次。   
导游:35元/位。
停车:停车场实行按车辆类型收费:
1、所有车辆停放时间15分钟(含15分钟)不收取费用。
2、大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5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3、中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3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4、小型车辆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收费2元,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累计收取。

收费依据:
门票:云价经发[1998]70号,政府定价。
导游:云价经发[1998]70号,政府定价。
停车场:昆价经[2000]22号、石价字[2000]8号,政府定价。

主要工作程序:

服务承诺:
1、热情服务、礼貌待人,廉洁自律、接受监督。
2、散客票1分钟、团队票每团5分钟完成一次售票,5秒钟完成一人次检票。
3、自接到游客求助信息后,15分钟到达现场为游客排忧解难。
4、投诉不出景区,自接到投诉48小时内给予答复,满意率100%。
注:乃古石林景区进行环境整治,实行保护性封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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